两部委关于下达2023年第三批稀土开采、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
12月15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自然资源部发布“关于下达2023年第三批稀土开采、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”,具体如下:
工信部联原〔2023〕245号
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、中国北方稀土(集团)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,有关省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:
现将2023年第三批稀土开采、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下达给你们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2023年第三批稀土开采、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15000吨、13850吨(分解情况见附件,不含已下达的第一、二批指标)。2023年度稀土开采、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255000吨、243850吨。
二、两家稀土集团要及时商下属企业所在省(区)工业和信息化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,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指标分解下达,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自然资源部及所在省(区)工业和信息化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。
三、稀土集团的指标分解下达、执行进展上报等具体要求,以及地方工业和信息化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,要严格按照稀土总量控制指标政策管理要求执行。
全年下达情况如下:
工信部联原〔2023〕245号
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、中国北方稀土(集团)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,有关省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:
现将2023年第三批稀土开采、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下达给你们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2023年第三批稀土开采、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15000吨、13850吨(分解情况见附件,不含已下达的第一、二批指标)。2023年度稀土开采、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255000吨、243850吨。
二、两家稀土集团要及时商下属企业所在省(区)工业和信息化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,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指标分解下达,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自然资源部及所在省(区)工业和信息化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。
三、稀土集团的指标分解下达、执行进展上报等具体要求,以及地方工业和信息化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,要严格按照稀土总量控制指标政策管理要求执行。
全年下达情况如下:
序号 | 稀土集团 | 矿产品(折稀土氧化物,吨) | 冶炼分离产品(折稀土氧化物,吨) | ||||||
一批 | 二批 | 三批 | 合计 | 一批 | 二批 | 三批 | 合计 | ||
1 | 中国稀土集团 | 35548 | 31662 | 3000 | 70210 | 33304 | 29895 | 2850 | 66049 |
2 | 中国北方稀土(集团)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| 80943 | 85707 | 12000 | 178650 | 73403 | 78831 | 11000 | 163234 |
3 |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| 1966 | 1474 | 3440 | 2256 | 1707 | 3963 | ||
4 | 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| 1543 | 1157 | 2700 | 6037 | 4567 | 10604 | ||
其中: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| 2055 | 1555 | 3610 | ||||||
合计 | 120000 | 120000 | 15000 | 255000 | 115000 | 115000 | 13850 | 243850 |